一、董事会成员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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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董事会的工作。
2.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3.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董事会成员的数量限制
1. 有限合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15人。
2. 董事会成员数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成员的国籍限制
1. 董事会成员可以是中外双方的人员,但至少有一名成员为中国籍。
2. 外籍董事会成员需具备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的身份。
四、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
1.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董事会成员不得有法律规定的任职限制,如被判处刑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3. 董事会成员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董事。
五、董事会成员的选举与更换
1.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3年。
2. 董事会成员的更换需经股东会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3. 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更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董事会成员的职责与权利
1. 董事会成员有权参加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表决。
2. 董事会成员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报告等资料。
3. 董事会成员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董事会成员的回避制度
1. 董事会成员在审议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议案时,应当回避。
2. 董事会成员的回避制度旨在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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