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特召开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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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通知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15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股东。
三、会议议程
1.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2.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3. 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
4. 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
5. 审议并通过其他需要股东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应到股东5人,实到股东4人,缺席股东1人。缺席股东已书面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表决情况
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2.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张三、李四、王五为公司董事会成员,赵六为公司监事会成员;
4.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5.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其他需要股东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六、会议决议
根据以上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决议如下:
1. 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2. 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3. 选举张三、李四、王五为公司董事会成员,赵六为公司监事会成员;
4. 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
5. 通过其他需要股东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七、签字确认
本次股东会决议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关于上海加喜企业小秘书办理闵行公司股东会决议,签字确认是否必须全体股东参与?相关服务的见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的签字确认并非必须全体股东参与。股东可以通过书面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表决权,或者通过电子方式参与表决。上海加喜企业小秘书提供专业的公司事务服务,包括股东会决议的起草、表决、签字确认等,能够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效率。通过加喜企业小秘书的服务,公司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股东会决议的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