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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发布于:2025-09-16 10:15:16 阅读(1742)

一、<

上海公司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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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不可避免的。本文将详细解析上海公司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③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④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1.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2.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3.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

1.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合同解除的争议处理

1. 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对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本文对上海公司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解析,旨在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劳动合同解除事宜。

结尾:

关于上海加喜企业小秘书办理上海公司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相关服务,我们建议,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上海加喜企业小秘书提供专业的劳动合同解除服务,包括法律咨询、经济补偿计算、争议处理等,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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